《意见》明确提出,中国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有关制度,制定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办法,提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、工程和服务的比例。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,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制度,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多的参与机会。
为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,《意见》提出对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政策,同时,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、贷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机构。
茂名市副市长陈海说,这些措施有利于提高银行发放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,将有助于从制度上、机制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。
小企业主沈彩认为,国家明确提出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,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,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社会负担。企业将可直接从政策中受益,明年企业估计可以减少一成左右的成本。
这一《意见》还提出,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困难中小企业,将获得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费率的扶持。在税收优惠方面,自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(含3万元)的小型微利企业,其所得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在备受关注的家电下乡中,中小企业的身影将会越来越多。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司长王黎明说,将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家电、农机、汽车摩托车下乡,支持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。
李毅中说,中国政府不断加大投入,努力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。2008年,中央财政投入49亿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,2009年,这个数字将提高到95亿元,用于促进中小企业进行技术改造、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等。
暨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、博导杜金岷认为,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问题,不能仅要求政府出政策、银行放贷款,而应从治理制约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症结入手,中小企业自身也要积极找到办法应对危机。要引导中小企业通过加强管理、规范经营、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来增强自身实力和信誉,不断提高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和偿债能力。
信息来源:新华网